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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湘市长答《人民中国》记者问

来源:米乐m6网页 时间:2024-12-30 16:26:27

  最近,深圳市长梁湘就日本人士关心的问题答《人民中国》记者问。《人民中国》(日文版)是我国唯一的专门对日本发行的综合性月刊,一九五三年在北京创刊。

  记者:日本读者对中国实行开放政策之后出现的经济特区,抱有很强烈的兴趣。想向您请教一些读者关心的问题。

  梁湘市长(以下简称梁):欢迎你们向日本读者介绍我们深圳特区。特区建设者们,对邻邦日本怀有特殊的感情。这不仅是因为日本是中国一衣带水的友好邻邦,同时,日本在城市和经济建设中的许多经验,也值得借鉴。再者,我们也很欢迎日本有远见的企业家能踊跃到深圳投资兴办各种事业。所以,近年来深圳曾先后派出几批代表团访问过日本。我也在去年七月率领一个十三人的考察团,访问了东京、大阪、神户、北海道、千叶县等地方。

  梁:印象最深刻的有三点。一是,日本许多企业都有科学的规划和严密的法规。其次,十分重视开发先进的技术,一家七万人的大企业,技术人员占二万五千人,有四十个研究所。另一点是日本的商品经济十分发达。这几点都是深圳经济特区需要重视的。社会主义国家搞经济特区还没有先例。因此,我们一定要博釆众长,吸收日本以及世界上的成功经验,经过消化、改造,为特区所用。

  梁:办经济特区能够说是从外国学来的。我们的祖国在一九七九年就开绐把整个工作重点转到现代化的建设上,而搞现代化建设就不能关起门来,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互通有无。在党中央确定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之后,我们研究了一些外国搞出口加工区.、百色贸易区、边境贸易区等做法,建立了我们的“经济特区”。我们的经济特区,除了利用外资,引进先进的技术,重点发展工业外,也兼营商业、农业、旅游业等,所以实质上是个综合性的特区。这是借鉴外国的一些经验,再结合我国的国情而创造出来的。

  记者:我曾读过中国经济专家于光远的一篇文章,好象是说“特区”这一概念,早在四、五十年代就形成了。

  梁:情况是这样的,在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像延安那样的特区,但那是“政治特区”,和现在的“经济特区”的概念完全不同。做为“经济特区的想法,是八十年代初正式提出的。

  我们根据列宁关于吸收外国资本试行租让制、合作制、代销制和合营公司等形式,“利用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参考当前国际上进行资金、技术合作的做法,总结我国三十多年来经济建设的经验,采取建立经济特区这种形式,来加快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

  梁:不光是深圳,办特区的还有广东省的珠海、汕头,福建省的厦门。在深圳建设经济特区,是利用它毗邻香港、土地辽阔、风景秀丽、交通便利、地下资源丰富、华侨众多和历史上就有对外开放的传统等有利条件,实行比内地和其他沿海地区更加开放、对外资更加优惠的政策,以便大量吸收外资、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

  记者:采访期间,我已亲眼见到深圳市在短短四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是不是能够这样理解?建立经济特区的目的,不单单是特区本身的繁荣发展,而是想通过在特区实行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来推动中国与外国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以促进全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梁:是的。通过近几年的实践,经济特区已经在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等方面开始起到了“窗口”的作用,在改革经管体制,打破《大锅饭”的模式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试验。

  实践证明,建立经济特区能成为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指导下,运用价值规律,实行优惠政策,引进外资、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为我国四化建设服务,同时,它又可当作中国利用资本主义经济“过滤器”,舍弃不适用于中国的东西,吸收其对我有益的部分,经过消化和创新,逐渐在别的地方推广,促进经管体制的改革。

  记者:特区实行的特殊政策对外国投资者显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你是否能概要地说明一下这些特殊政策的内容?

  梁:可以。首先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面,外国客商可以与我方合作、合资经营企业,也可以独资经营自己的企业,在这一些企业里可以雇佣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担任技术管理工作。

  其次,税收方面,特区的企业进口生产所需设备、零件、原材料、运输工具和其他生产资料,免征进口税;对必须进口的生活用品,除烟、酒按最低率减半征收,少数化妆品之类照常征税外,其他均免征关税。特区公司制作外销的成品或半成品,免征出口税。

  第三,土地使用方面,特区能够完全满足投资的人要的用地,并根据不同的用途确定最优惠的使用费标准和使用年限。

  第四,外汇管理方面,特区企业可在特区的中国银行或经我方批准设立的外国银行开户,并办理有关外汇事宜。

  第五,产品营销售卖市场方面,特区政府鼓励合资经营企业产品,以向国际市场销售为主,但对那些客商确实提供了先进的技术、科学管理方法和以使用我国原材料、元器件为主的特区企业产品,以及属于我国需要大批进口的短缺产品,经过批准也可以有较大比例的内销。

  记者:这些特殊政策,比之外国所办的自由贸易区实行的政策,是否有优惠之处?

  梁:我国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是平等互利的,是使外来投资者有利可图的。在某一种意义来说,投资者赚了钱,正是我们特区成功的体现。所以,我们在为他们获得合理利润创造一切有利条件。以税收政策为例,今年我们已把过去实行的对合资经营企业一年免征所得税、两年减半的规定,进一步放宽为两年免征、三年减半。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是较低的,外资办企业在中国内地应缴所得税百分之三十三,在香港缴百分之十八点五,而在深圳只缴百分之十五。投资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技术比较先进的企业所得税还能更加进一步减免。此外,特区劳务费定得比较低,约占香港平均薪资的百分之四十五,土地使用费在整个世界来说也是最便宜的。

  记者:我听到一位日本朋友说:日本投资的人对在中国投资,最关心的是有无法律保障?梁市长对此有何看法?

  梁:一九八O年八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和随后相继公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入境出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等单行法规,实际上已使上述特殊政策获得了法律地位。

  记者:我国的经济立法起步较晚,所以特区的法律是否还存在一个逐渐完备的问题。

  梁:是的。为维护我国的主权和利益,并保障客商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又陆续公布了中外合资经营法、专利法等一批有利于引进外资的法规。与此同时,深圳经济特区也在抓紧特区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十多个单行法规,和一系列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还设立了经济法庭、法律顾问处和经济仲裁办事处。今后,我们还将根据特区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国际上的一些惯例,继续制订和完善有关经济法规,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梁:因他们可以得到各方面的优惠和法律保障。因此,到深圳来洽谈投资的美、英、法、日、澳、联邦德国、新加坡、泰等国家和港、澳地区的商人慢慢的变多,到今年八月止累计签署协议项目已达二千九百多项,协议投资总额二十亿美元,已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资金近五亿美元。你在采访中想必已经看到,相当多的先行者在深圳投资后,都已经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记者:我的印象是在深圳投资的外资企业中,日本投资者所占的比例似乎还比较个。

  梁:日本人对在国外投资一向是比较审慎的,不过,以近年的态势看,日资机构对深圳经济特区的兴趣正日渐增加,一些著名厂商,如三洋、日立、索尼、三井矿山等正向深圳拓展其经济活力。随着中国经济特区的发展,我相信,肯定会有更多的日资企业,参与深圳特区和沿海其他经济特区的开发。

  记者:听说最近,深圳特区派代表团访问日本,探讨同日本发展中个企业的合作问题?

  梁:是的。中个企业在日本星罗棋布,都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在日本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随着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日本许多中个企业的人士都希望与中国开展经济合作,同时,日本不少中个企业由于劳力和市场等因素,积极寻找出路。日本政府亦大力支持中个企业到国外投资。这些因素,都为经济特区与日本中个企业开展经济合作提供了条件。这种合作有着广阔的前景,我们希望加强这方面的合作。

  梁:特区与非特区之间设置管理线,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政府对特区实行的各项优惠政策。这条管理线的实施对投资者肯定是有利的,它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经营条件和更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获得更多的合法利益。

  记者:你刚才提到在特区利用资本主义经济的问题,有人认为经济特区就是领导下的资本主义特区。这个问题应如何理解。

  梁:我国建立的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它是在中国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行使主权的地方。特区同样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努力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特区之“特”,主要指它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

  特区的“特”还在于它的经济成分与内地有所不同。在深圳特区,有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以及个体经济,这些和内地相同。所不同的是,这里又多了外资独营和中外合资的企业。这两种成分的比重,随着特区的发展,外资的引进,它们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这是与内地所不同的。虽然内地也引进外资,但它在内地总产值中只占微乎其微的位置。而特区就不同,我们以引进外资为主,并釆用两种形式:一是外商独资经营,二是中外合资经营。独资本身就是资本主义所有制。例如日本三洋公司在特区开办的三洋电机有限公司,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日方投资者,从经营管理到一切合法权益都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中外合资企业,是两种所有制的合营企业,是属于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

  记者:既然外国独资和中外合营企业将在特区中占主导地位,那么深圳特区的经济究竟算什么性质的经济呢?

  梁:特区的经济是在全国的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为主,多种经济并存的综合体。尽管特区的法律保护独资和合资企业,并鼓励慢慢的变多的外国投资者在这里投资,但特区政府是代表社会主义中国的利益的,外国投资者要依照特区的政策和法律。从实际工作来说,我们就是要使独资和合资经营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使慢慢的变多的外国投资者来我们这儿投资。

  梁:既然叫特区,自然有许多“特殊”的地方,但在这里不管是国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国独家经营的企业,都得遵守中国制订的法律和经济特区的政策法令。当然,我们的政策和法律是保护外国人在中国领导下的特区自行投资或合业投资的一切合法权益的。

  记者;虽然是经济特区,但政治和经济是很难分开的。所以有些人也担心在政治思想方面特区会不会发生变化?

  梁:至于政治思想方面,深圳虽是特区,却不能特殊”,这里也同样一定要坚持中国一贯坚持的原则。我们坚持“有所引进,有所”和“排污不排外”的方针。

  市民思想上的变化是有的。变化之一是由于地理环境影响,再加上以前我们的政策不对头,所以这里有些人在建立特区之前往香港跑。而现在不跑了,有些甚至往回跑。这是最大的变化。

  记者:我看到这个地方的居民生活水平确实提高得很快,不少干部和工人都穿上西装,市场也很活跃。

  梁:这也是一个变化。另外,你肯定注意到了特区正在兴起一股学习热。中青年人晚上读夜校,上电视大学,学习各种知识。他们懂得,知识就是力量,只要有本事,工作好,待遇就高。所以都在拼命学习。

  没有变化的地方在哪里呢?那就是对待西方社会中不好的东西,例如赌博、吸毒、红灯区等,特区是不准许的。有些香港游客说,你们特区想赚钱,不如开个赌场。我们说,对不起,这个钱我们一个也不要,如果你来开的话,会受到我们法律的制裁。

  总而言之,中国设立特区,是自己打开大门,鼓励外国客商投资,发展经济。这和旧时代帝国主义用炮舰作后盾强行在我国设租界、搞殖民化是根本不同的。所以,用不着担心特区会资本主义化。

  记者:最后再提一个问题。据我所知,在日本朋友中对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包括兴办经济特区的前景,大致有两种议论:一部份人认为,目前中国推行的路线会长期执行下去,另一部份人则认为这只是一种短期的政策,将来说不定会变回去。

  梁:对于所谓长期和短期的问题,首先看这个路线和政策是不是能够使国家富强起来,是否能使人民生活得到逐步改善,如果能符合这个原则,这个路线就肯定会长期执行下去。谁想中断这个路线,都不会有好结果,都会被历史淘汰的。因为符合国情和民心的路线,是不可能被轻易地改变和中断的。现在的路线和政策,得到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致拥护,并且已经将开放政策写进了宪法。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在历史上落后就是因为闭关自守。实践证明,一个国家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为了把特区建设得更好要,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对外开放的政策,我们欢迎外资进入特区,欢迎外国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进入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