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获悉,湖北省出台《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工业炉窑进行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炉窑是指在工业生产里,将物料或工件进行熔炼、熔化、焙烧、加热、干馏、气化等的设备,包括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焦炉、煤气发生炉等八类。工业炉窑大范围的应用于钢铁、焦化、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支撑着工业发展,但也是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的主要排放源。相对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明显滞后。
《方案》提出,2020年,我省将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促进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
《方案》明确了提升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水平、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实施污染源深度治理、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建立完整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排污许可监管、实施差异化管理、完善经济政策等8大任务。
环境准入将更加严格。严禁违规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并加大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
对污染源将转向深度治理。抓重点治理,比如,对武汉、黄石、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等重点7市,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倒逼工业炉窑达标、稳定排放。对钢铁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对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抓生产全过程治理,将严控工业炉窑生产的基本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过程中的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用密闭、封闭等办法,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
治理也将更加系统。各地将加大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力度,包括陶瓷、玻璃、砖瓦、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铸造、独立轧钢、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炭素、化工等行业,进一步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定位、规模及结构等,从生产的基本工艺、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加强工业园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此外,还将建立完整监测监控体系,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自动监控设施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此外,一系列经济政策将保障工业炉窑整治,对涉工业炉窑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待遇,纳税人若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区域标准30%的,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50%的,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电价方面,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实行更高价格。各地还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对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达标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支持合乎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工业炉窑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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